湖北文理学院校友年度捐赠管理办法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04-25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和校友对母校的向心力,提供广大校友回馈母校的平台,开通广大校友支持母校改革与发展的新渠道。经研究,湖北文理学院发展联络处决定于2009年启动湖北文理学院校友年度捐赠活动。此项活动是一项在全体校友中展开的以自愿为原则、重在参与的低额捐款活动,为使母校年度捐款得到合法有效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款对象
    湖北文理学院历届校友和应届毕业生为自愿捐赠对象。
    二、捐款额度
    校友年度捐赠额度一般为国内校友每人每年10元人民币或港币,海外校友每人每年10美元。
    三、捐款时间
    校友年度捐款时间以每年9月30日前后为主,每年9月30日至次年9月29日为校友年度捐赠的统计年度,允许跨一个统计年度捐赠,但需作说明,如无说明,作为当年捐赠计算。
    四、捐款方式和途径
    校友年度捐赠可采取个人直接捐赠,同班同学、同年级同学或自由组合捐赠和各校友分会组织捐款等多种方式,具体捐款可通过邮局汇款、银行汇款、来校捐款途径进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襄樊市襄城支行
    户名: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号:1804001009000053778
    汇款地址: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邮政编码:441053
    办公地址:湖北文理学院致远楼三楼333室发展联络处办公室
    五、捐赠确认、公布与查询
    发展联络处收到捐款后,由校友工作办公室登记核实,予以确认,并在下期湖北文理学院校友会校友刊物《校友通讯》和发展联络处网站上公布捐赠信息(包括捐款人的姓名、班级、届别、系别、捐款数额和时间等)。校友工作办公室随时接受捐赠者查询。
为便于校友联络,便于校友捐赠的查询和公布,捐款者需填写个人信息表并以面递、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反馈到校友工作办公室。
    六、基金管理
    发展联络处为校友年度捐赠设立专项基金,所有的捐款将全部注入校友年度捐赠专项基金,由基金会秘书处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统一管理。资金的使用须经过校友总会常务理事会批准。
    七、捐款用途
    校友捐款全部服务于母校和校友,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优秀学生奖学金
    2、贫困生助学金
    3、组织开展校友活动
    4、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
    八、捐赠回馈
    每收到一笔捐款,校友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向校友反馈:
    1、将校友姓名及捐款数额按照统计年度登记造册,并在校史展中陈列;
    2、连续捐赠两年、五年、十年的,发展联络处将回赠适当的纪念品。
    九、捐款管理与监督
    成立湖北文理学院校友会年度捐赠管理委员会,每个统计年年初召开全体会议,审核上一年度校友捐款收支情况,讨论决定本年度校友捐款的使用项目,并将会议决定在《校友通讯》或校友会网站上公布。
    十、附则
    1、本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湖北文理学院发展联络处负责解释。
 
 

电话:(+86-07103592259【学校校友会·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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